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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理论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11日


    4.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实施

    按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应该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源评价,根据危险源危险性评价的结果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实际工作中,这三项工作并非严格地按这样的程序分阶段独立进行,而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叠进行的。(见图)

图  危险源辨识、控制和评价

    如前所述,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因素,按定义都可被看作是危险源。实际上受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只能把其中一部分危险性达到一定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当作危险源来处理,忽略危险性较小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危险性评价,以判别被考察的对象是否是危险源(不可忽略的、必须控制的)。
    在选择控制措施控制危险源时,需要对控制措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通过评价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措施。这种评价通常是通过对比控制前和控制后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的。
    在采取危险源控制措施时虽然可以控制原有的危险源,危险源控制措施本身却又可能带来新的危险源和危险性。因此,在进行危险源控制时,仍然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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