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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7日

  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是建立煤矿职业健康安全 的基础,如何在实施中将煤矿企业的特殊性、复杂性与执行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其更具有操作性,是煤矿企业应关注的问题。
  
  一、危险源的存在
  
  危险源是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作为一种特殊行业,煤矿的劳动对象和工作场所主要在地下,而且处在不断的变化和移动中,恶性隐患、事故多,频次高。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公认的五大自然灾害。随着矿井开采的推进,不少矿井又出现了冲击地压、地温等自然灾害,进一步增大了煤矿安全工作的难度。所以,必须尽力识别造成事故的危险源,对其风险进行评价,并策划不同的方式进行控制。
  
  危险源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的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危险物质的大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指危险源所处的物、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如矿山压力、温度、煤尘、瓦斯等。危险源总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电器失爆、火花(摩擦与漏电)、支柱初撑力不足、工程质量差等因素作用下,危险源将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二、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价

  
  1.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在没有触发之前是潜在的,经常不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加以辨识。对于煤矿来讲,进行危险源辨识可采用以下步骤:
  
  组成由各专业技术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有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和工艺流程的专业人员,收集本专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其他安全管理文件;
  
  采用一种或几种方法确定本矿的主要危险源,各部门在本部门的工作范围内进行危害事件排查,分析危害事件发生的根源,识别存在的危险源,编制《危险源清单(初稿)》;
  
  将《危险源清单(初稿)》汇总讨论并下发征求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正后,返回主管部门,提出专业的《危险源清单》;
  
  各专业及部门的《危险源清单》上交安全技术委员会汇总,经矿长办公议会研究通过,由矿长批准发布;
  
  《危险源清单》发布后,应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危险源的特性和可能带来的危害。
  
  2.危险源的描述
  
  在危险源的清单中,应将危险源的物质和状态描述清楚,如瓦斯突出、积聚、超限、顶板冒落等。下面,笔者以专业技术部门与区队的危险源清单为例进行比较。
  
  技术部门按专业分工侧重于专业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策划,需要由各专业部门互相配合。施工区队对本施工现场内各专业危险源负有辨识、风险评价和现场控制的责任,侧重于控制措施的落实和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其辨识和风险评价是否准确和合理,由各专业部门审查认可。专业技术部门与施工区队的危险源清单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较大区别。在机电部门,其危险源清单宜包括与机电专业有关的井上、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危险源(包括物的状态和人的行为),作业场所一定要覆盖全面。在采煤工区,其危险清单应包括本采面范围内的采煤(顶板和矿压)、放炮、瓦斯、机电、通防、运输、供电、排水、”三违“等各专业危险源,危险源范围一定要覆盖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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