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C值参考表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对人身)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停工时间) |
100 | 一次死亡人数10人以上 | 全矿井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 |
40 | 一次死亡人数3至9人 | 全矿井停工2小时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但不作3昼夜 |
15 | 死亡2人(多人时包括轻伤、重伤) | 全矿井停工30分钟至2小时采区停工2至8小时 |
7 | 只有重伤(多人时有轻伤和重伤) | |
3 | 只有轻伤 |
三、危险源的控制
对危险源进行合理的风险等级划分后,就可以决定采用什么方法对危险源进行控制。按GB/T28001—2001标准的规定,对危险源的控制可分为三种:一是运行控制,二是制定实施目标、管理方案,三是制定应急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做到日检、月检、旬检,定期进行各类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煤矿安全有害气体监测控制系统检查、矿压监测检查、机电设备完好检查、三违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以及工作面(头)作业规程检查等,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转化为事故。由此可见,对煤矿危险源多采用运行控制的方法。
煤矿每年都有安全工程的投入,如安全措施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等。对这些工程项目,应结合标准制定”目标、管理方案“来控制,要有安全目标、工程量、完成时间、资金使用、负责人等。
一些比较重大的危险源,其波及范围和造成的危害都比较大,如一次伤亡人数在3至9人,以及经济损失构成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3条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在有关部门备案,即应结合标准制定应急响应的机制和程序。
煤矿的地质、环境、生产等条件不同,存在的危险源隐患因素也不一样,每个煤矿都可能排查出上千个危险源。因此,必须抓住关键地点,重点区域,重点专业(一通三防、防治水),重点部位(采、掘工作面),重点环节(采煤掘进、提升运输、职业危害过程的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程度评价,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策划管理方案和程序控制文件,建立运行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