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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在安全评价中安全法规、标准的作用与运用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20日

  首先根据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的临界温度,并对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总局令2003的第46号)、GB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规定,确定氧气、氩气属于永久气体充装,二氧化碳属于液化气体充装,分别选用GB13591-1992《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4193-19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和GB14194-19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对其充装站安全技术标准,即GB17266-1998《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GB17265-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对所用气瓶选用GB11638-1989《溶解乙炔瓶》和后三种气瓶用的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评价;以及选用相应的XXX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即用GB13076-19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分析评价。选用了以上11个主要气瓶标准后,详细地对照乙炔生产、充装和其他3种气体的充装是否符合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并从管理上分别按上述标准内容查看该单位的气瓶充装资质证、气瓶检验站资质证及人员充装、检验相应资质证等。
  另外,对液氧等低温储罐,除选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外,还根据其低温压力容器的特点,选用HG20517-1992《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着重检查低温压力容器及其附件所用钢材是否镇静钢规定的落实情况。经查验相关资料,液氧储罐的筒体、封头、材质均符合规定。对乙炔气柜的分析评价也选用了2个相关主要标准,即HGJ212-1983《金属焊接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517-1992《钢制代压湿式气柜》。整个评价报告先后共采用70多具法规、标准。由于对评价的物质、设备选准合适的主要安全法规、标准,分析、查验比较深入透彻,使评价结论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用户比较满意。
  总之,进行安全评价时对评价的物质、设备装置及工艺选准安全法规、标准,是搞好安全评价的基本条件,也是考核、衡量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的示志之一,对丰富评价内容起着重要作用。

  二、 如何运用安全法规、标准开展安全评价

  1.结合实际运用安全法规、标准

  进行安全评价时,应针对项目的物质、设备、工艺过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法律、标准、不能生搬硬套。如对物质危险,有害因素与分析时,应首先以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或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确定物质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或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1999年版)确定物质生产火灾危险类别,再用GB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程度分类》等标准,确定是否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危害毒性等级,使人们先对物质特性有一个符合标准的直观概念。在预先危险分析汇总表中的“建筑安全技术措施”项,可按法规、标准规定、编写相应的安全措施,使所提示的安全技术措施有一个准则。并且根据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说明需要补充或已有的安全措施。如某液化分离建设项目丙烯球罐的“电气设备、照明及其线路、仪表均符合GB50058-1992Ⅱ区规定等”,表示已有该安技措施。针对丙烯球罐易发生高处坠落的危险,如初步设计资料又无此说明,可用“应按GB4053.1~3-1993、GB4053.4-1983规定设置钢梯、护栏、平台”等,表示需要补充的护栏、平台安技措施。
  对设备装置的辩识与分析,可先查看有关资料、弄清楚评价的各类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373号)和国质检锅〔2004〕31号《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检查有无属于特种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以及电梯的特种设备。这些特种设备分别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规定,均要求有设计、制造、检验资质单位进行,应注册登记,作业人员也应有资质证。而后,根据初步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查找相应法规、标准进行安全评价,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遇到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还要清楚其储存的介质及其储存量,按照GB18218-2000《重大危险辩识》规定,如达不到其临界量,要制定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达到其临界量,还要按《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在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只有结合这些法规、标准,才能提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做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在用安全检查表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时,无论是安全预评价编写指向性安全检查表,还是安全验收评价、现状评价编写现场安全检查表,其检查项目、内容既要有法规、标准内容,又要结合具体的物质、设备、工艺过程编写,这样才有说服力,分析得深刻、透彻。进行安全评价时,要注意引用安全标准的适用性,根据实际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涉及某行业时尽可能使用该行业标准;实在没有时,也可参照接近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分析的主要设备设施问题,是否符合法规、标准,无论是存在什么问题或不存在问题(即是否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其检查情况可都要在安全检查表的“备注”栏内加以说明,不要全以“√”或“×”表示或以“√”挑勾到底。
  远用法规、标准进行安全评价时,还要特别注意根据不同行业的项目情况,选准相应的法规、标准,防止选错标准、规范。否则,既浪费时间,又达不到安全评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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