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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企业安全评价探讨

作者:张号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20日

3 评价方法的选择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分析的工具。目前国内外已开发出数十种评价方法,每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目标、特点、应用条件、适用范围均不相同,而且各有优缺点。
通过对制氧安全生产特点的分析,结合多年从事制氧企业安全评价的经验,选取表3所示的评价方法是较适当的。

  各种安全评价方法均有其适用的条件,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如有的评价单位将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用于氧气装置,这是不妥的,其评价结论肯定与实际相悖。在制氧企业内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只能用于氢气装置。

4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技术问题

  制氧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窒息,危害辨识和安全评价的重点应围绕此问题进行。
  (1)制氧企业内设备、设施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16912-1997《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和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
  (2)厂内所有装置动火作业必需确认空气中氧含量在18%~23%之间。动火作业时间较长时应跟踪监测。
  (3)所有与工业氧气接触的部位严禁沾染油脂,检修后必须严格脱脂。
  (4)在有可能发生窒息事故的场所作业,应确认现场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8%,方可进入。
  (5)空分装置防爆。应确认分子筛前有CO2监测装置;主冷液氧中无盲管;液氧中碳氢化合物含量应能定期或连续监测,超限应能报警并及时排放;对可逆式流程,还应有良好的液氧循环、吸附装置。
  (6)压缩机。透平氧压机应有充氮灭火装置,入口应有铜丝或不锈钢丝制作的过滤网;不得用氧气直接试车,应设置防火墙与周围隔离;冷却装置不得缺水、断水或漏水。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的防喘振、振动、轴位移、油压、油温、水压、水量、轴承温度、排气温度等报警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
  (7)低温液体储运装置。每周至少化验一次液氧中乙炔含量,要求小于0.1×10-6,超过时应稀释并向外输送;水浴蒸发器的水温要求保持在40℃以上,蒸发器出口氧气温度应不低于0℃;低温液体罐不得满罐储液,最大充装量为储罐几何容积的95%,最低充装量为几何容积的20%,并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液氧泵的入口应设过滤器,密封气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出口压力、轴承温度过高时声光报警装置应完好。
  (8)氢气站。电解槽内极片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kΩ;每小时应分析一次氢气、氧气纯度,确保氢、氧纯度都不低于99.5%,当氢纯度小于98%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氢气管道及储罐的接地必须良好,法兰间跨接电阻不大于0.03Ω;对各种重要参数的监控,应设有报警、联锁停车装置;氢气区域应有氮气的旁路设施,动火作业前须确认空气中的氢含量小于0.4%。
  (9)充瓶间。充装前应确认:钢印标记、颜色标记符合规定,介质为氧气;安全附件齐全;有剩余压力(不小于0.5MPa);在检验期限内;外观没有明显损伤;没有沾染油脂;首次充装或检验后的首次充装进行了置换和抽真空处理。气瓶的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且充装时间不少于30min;充装间应设有压缩机紧急停车按钮;氧气和氢气必须采用防错装接头的充装夹具;充装台接地良好。
  (10)氧气管道。氧气管道的流速应与压力、材质相匹配,并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采用闸阀;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等应无裂纹、鳞皮、夹渣等;新安装的氧气管道或检修后的氧气管道必须吹扫干净,吹扫速度应不小于20m/s;氧气管道安装后必须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11)氩净化装置必须在确认粗氩中含氧量小于3%后方可加氢;催化反应炉温度不得高于500℃,超之能报警、联锁。
  (12)透平压缩机应设隔声罩,各高压放散口应设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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