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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发生站”的检查评价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1日

    3.5.1 库房应符合规定,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严禁积水、漏雨及潮湿。

    3.5.2 电石桶应保持严密,不允许空气与桶内电石长期接触。

    3.5.3 人力破碎电石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机械破碎电石时,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及时清除粉末状电石,且按规定采用电石入水法妥善处理。

    3.5.4 设置中间电石库及破碎间时,应采取防潮措施。

    3.6 安全措施

    3.6.1 乙炔发生系统检修前必须采用惰性介质进行彻底置换,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3.6.2 低压乙炔发生器平衡阀应完好,标志明显和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3.6.3 浮筒式气柜应投标示和极限位置联锁报警装置,并根据环境条件设置喷淋装置。

    3.6.4 站房内的电器、仪器(表)必须满足B4b型防爆要求。

    3.6.5 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可靠、完好有效,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并有记录。

    3.6.6 防雷措施应符合要求。

    3.7 消防设施

    3.7.1 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有醒目的指示标志。

    3.7.2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最好为环形布置。

    3.7.3 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扑救电石着火,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类物质进入站房。

    4 计分方法

    本项目分值为24分。按No.208检查表查证,有否决条款和纳入评价范围,但不考核条款(Δ),多个站(房)按下式计算:

    实得分=24—不合格率×0.72×100

    5 标准引用

    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

    GB1215-90《防静电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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