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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1日

  1火灾、爆炸危险

  1.1合成氨生产采用的主要原料为煤,属可燃固体,这些物质在常温下不易引起燃烧,但如遇高温可能引起燃烧,在煤堆场,大量的煤堆积在一起,热量如无法及时散出,煤可能产生自燃,而引发火灾。

  1.2 合成氨生产系统中存在大量的塔、槽、罐等静设备,由于其大部分承受高温高压,且压力和温度是经常变化的,同时参与工艺过程的介质绝大多数是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有毒的,因此如有操作失误、违章动火,或因密封装置失效、设备管道腐蚀,或因受设备、管道、阀门制造缺陷的影响等,将会引起泄漏,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造成爆炸事故。

  1.3 合成合生产系统中存在大量的换热器,有的换热工作条件要求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进行,有的工作流体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特点。如果换热器的设计不合理、制造缺陷、材料选择不当、腐蚀严重、违章作业、操作失误和维护管理不善,可能发生换热器发生燃烧爆炸、严重泄漏和管束失控等事故。

  1.4 造气炉是合成氨生产系统的生成合成氨原料气的关键设备,由于半水煤气的主要成分有氢气、氮气、一氧化碳和少量的硫化氢、甲烷等,这些气体不仅极易燃烧、爆炸,有的还具有腐蚀性、毒性,而且造气炉在高温条件下运行,其操作条件恶劣、造气周期短,如果稍有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有可能导致造气炉发生炉爆炸事故。

  经分析,发生造气炉爆炸的主要原因如下:

  (1)过氧操作致使造气炉爆炸。在半水煤气生产过程中,为防止后工序变换工段触煤活性降低或被烧坏和引起造气系统发生爆炸,氧会计师要求控制在0.5%以下。如果半水煤气中氧含量增加,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炎和其他激发能源,就会引起爆炸事故,当氧含量在半水煤气的爆炸上限以外时,即使少量氧气进入系统,就会发生爆炸的危险。

  (2)空气、煤气倒流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主要表现在:

  a、检修时,未采取盲板与系统切断措施,又未关闭下行阀,到气柜的煤气总管和气柜水封积水造成憋压,致使煤气冲破洗气塔水封,或盲板强度不够而被冲破,倒流到炉内引起爆炸。

  b、水封放水后或洗气箱上水阀损坏,致使水封破坏,空气流入炉内,或洗气箱水封漏气,煤气倒流入炉内。

  c、用煤烘炉时产生煤气、或炉内残存煤气、不慎空气进入炉内而爆炸。

  d、检修自动调节阀时,未开副线,蒸汽中断,致使煤气倒流。

  e、洗气塔溢流管被民物堵塞。

  f、炉盖不严,防爆板破裂。

  g、因设备与管道腐蚀穿孔,致使煤气倒流。

  h、检修时未关煤气阀门或关不严,在大量煤气存在下动火面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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