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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3日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合理,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一、风险评价的一般程序

  风险评价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1.资料收集

  明确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了解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生产和事故情况,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2.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和仪表、原材料、中问体、产品的理化性质等辨识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3.评价过程

  在上述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分级,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4.提出降低或控制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评价和分级结果,高于标准值的危险必须采取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降低或控制危险。低于标准值的危险属于可接受或允许的危险,应建立监测措施,防止生产条件变更导致危险值增加,对不可排除的危险要采取防范措施。

  二、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

  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是“八五"国家科技攻关专题《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提出的风险评价方法。它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人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评价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该方法能较准确地评价出系统内危险物质、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危险性等级,较精确地计算出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区域范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出控制工艺设备、人员素质以及安全管理缺陷三方面的107个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集。下面简单介绍该评价方法。

  (一)评价单元的划分

  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

  一般把装置的一个独立部分称为单元,并以此来划分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功能特点,例如原料供应区、反应区、产品蒸馏区、吸收或洗涤区、成品或半成品储存区、运输装卸区、催化剂处理区、副产品处理区、废液处理区、配管桥区等。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在一个共同堤坝内的全部储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地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但配管桥区例外。

  (二)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

  根据安全工程学的一般原理,危险性定义为事故频率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乘积,即危险性评价一方面取决于事故的易发性,另一方面取决于事故一旦发生后后果的严重性。现实的危险性不仅取决于由生产物质的特定物质危险性和生产工艺的特定工艺过程危险性所决定的生产单元的固有危险性,而且还同各种人为管理因素及防灾措施的综合效果有密切关系。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模型具有如图13—3所示的层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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