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评价>> 评价基础知识>>正文

非煤矿山项目安全评价的范围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3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6月24日下发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中的规定:

  1、非煤矿山

  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4、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在非煤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堆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