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油区状况
(l)油区进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油区动火工作票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严格执行。
(3)油罐间、油罐同建、构筑物间防火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油罐区消防系统及油罐冷却水系统是否完善,并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5)储油罐安全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等)是否符合规定。
(6)储油罐本体或基础有无重要缺陷(含漏泄)。
(7)油区防雷设施及防静电设施是否良好(含接地电阻是否合格)。
(8)油罐油温控制是否符合规定。
4.输、供油管线(道)及伴热系统
(l)管道及阀门是否存在威胁安全运行的严重缺陷。
(2)伴热系统是否存在威胁安全运行的重要缺陷。
(3)管道、阀门是否漏泄。
(4)管道涂色和(或)色环、介质名称及流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5)阀门编号及开关方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5.燃油其他
如是否配备适量防火花操作和检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