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程序和操作要点
4.1 企业自我查评的程序
4.1.1 宣传培训干部职工
向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使大家明确评价的目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具体开展方法,解决为什么要开展、怎样进行的问题,为企业正确而顺利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创造有利条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可以成立企业生产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参加,安监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1.2 层层分解评价项目
落实责任制,各车间、科室(工区、处、所等)和各班组将评价项目层层分解,明确各自应查评的项目、依据、标准和方法,“各家的孩子自己领回去”。
4.1.3 组织车间工区班组进行自查
一般需要1~2周或更多时间,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安全性评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表(有关表格及由谁填写见《评价》的附录,下同)上,车间汇总后上报。一般车间班组自查不要求打分。
4.1.4 企业成立查评组
由生产副厂、局长或总工为组长,按专业分为若干小组,2~3人为宜,一般为各专业的骨干,根据车间班组自查情况准备各专业查评。
4.1.5 分专业开展查评活动
查评各专业的安全隐患,填好“查评扣分记录”表,统计“评价结果”,提出专业查评报告。
4.1.6 整理查评结果,提出综合评价报告
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包括:文字总结,量化结果明细表,附录中的有关表格,整改建议等。
4.1.7 认真整改,定期查审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制,抓紧整改。班组可边查边改,企业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奖金、工期和负责人,定期复查整改情况。
4.2 专家评价的程序
安全性评价成功的关键是专家的水平和客观公正性。企业内部的专家组由于种种局限性而不尽人意,因此要上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上级主管部门有条件在较大范围内选择和组织高水平的专家队伍,从而可以保证专家组的质量和权威性。但是要避免由下属企业在职人员组成专家组采用互查的形式来进行安全性评价,那样往往影响深入查评和客观公正性。此外,特别是提倡“第三者”评价,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邀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来进行评价,这样更具客观公正性。
专家评价必须在企业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要为每个专业组配备一位联络员,以便随时为专家提供资料、向导、车辆等服务,以提高专家组的工作效率。
专家评价的时间约十天,专家人数10~15人,视企业的规模和评价工作量,在时间和人数上可适当增减。专家查评程序同自我查评第5、6项。提出综合评价报告后,专家组要主持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由各专业组和专家组长宣读评价结果。企业根据专家评价报告认真整改,一年以后请专家复查。
4.3 复查的程序
为了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检验整改的效果,一般在专家评价一年(或半年)后再请专家组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原专家组成员组成,人数略减,时间约五天。针对评价中提出的一般问题和重点问题逐条检查整改情况。要统计完成率、部分完成率、综合整改率、未完成率和升分情况,提出复查报告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
完成率=(已全部完成的项目÷应整改的项目)×100%
部分完成率=(部分完成的项目÷应整改的项目)×100%
所谓“部分完成”是指该项目已经开工尚未完成,或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但设备未到货或等待安排检修等。
综合整改率=完成率+部分完成率
未完成率=(未完成项目÷应整改的项目)×100%
升分情况为整改前后该部分量化结果的比较。
4.4 评价的操作要点
4.4.1 严格按照查评依据进行查评
与《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和《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配套出版发行的还有《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和《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等三本书。其内容为每一个查评项目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标准有关部分;
(2)电力行业标准和部颁规程有关部分;
(3)电力行业必须执行的其他部门颁发的相关规程、标准;
(4)国家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
(5)国家电力公司(电力部)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6)网省电力公司(局)自订的规程标准反措等;
(7)现场进行、检修、试验等规程;
(8)制造厂家设备说明书等。
查评人员熟悉掌握查评依据并严格按照查评依据查评非常重要,必须避免查评人以个人的经验代替或变更查评依据,使安全性评价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4.4.2 各种查证方法配合应用
查评方法是由评价项目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评价项目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所采用的查证方法有七种,要根据情况配合应用。
(1)现场检查;
(2)查阅和分析资料;
(3)现场考问;
(4)实物检查或抽样检查;
(5)仪表指示观测和分析;
(6)调查和询问;
(7)现场试验或测试等。
查证方法中最重要、应用最多的是查阅、分析资料。安全性评价主要查评企业现存的危险因素,绝大部分通过表面观察是不能发现的。只靠查评当时的现场检查、询问等不容易深入发现问题,特别是管理方面的问题。“现存的”不等于“当时的”。因此,查评人员一般要求提供最近一年的有关运行报表、缺陷记、技术资料、管理文件等,根据项目的需要全部查阅或随机抽查几个月的报表,甚至要求提供更早的、更全面的资料。这是一件非常艰苦、耗费精力的工作,功夫下得不够,必将影响查评质量。其他查证方法各有用处,要配合使用,以求全面客观揭示一个企业的安全基础。例如实物检查或抽样检查,一般用于查评危险作用的安全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起重工机具和安全防护用具等。车间班组自查,尤其是班组自查要对实物全数查评。而专家组通常可采用实物抽样检查。评价规定的抽查方法是100个以上时按10%抽查;总数在100以下10个以上按10个样品抽查;总数在10个以下全数查评。
4.4.3 掌握评分标准,力求量化准确
《评价》设定的评分标准,根据评价项目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规定的、概念明确的评分标准直接扣分,这是用得最多的方法;
(2)按不合格设备台数或抽检不合格率扣分,主要用于劳动安全部分评价机具、用具时采用;
(3)按定性分类评分,安全管理部分采用较多,一般分为3或4档。
(4)性质较严重,扣减母项得分。一般情况下,扣分以扣完本项标准分为止。对少数特别重要的项目,扣标准分还不足以表明其严重度,就要加扣母项分值的部分或全部。
以上评分标准的共同点是,按百分数扣减标准分,而不直接扣具体分值。评分标准虽然做了具体规定,除了一些明确的扣分标准外,有些采用了模糊概念定性分类的作法,如严重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基本完成、完成较差、完成很差等等,操作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查评人员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量化是否准确,体现了查评人员的业务水平。
4.4.4 把管理因素作为评价的重点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安全性评价主要查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危险因素,其中管理是最关键的、渗透到其他方面的因素。只要安全管理到位了,其他方面的危险因素都可以消除和控制。因此要透过人、物、环境的现象看到管理上的问题。一般个别的问题可能是偶然的,而普遍的或带倾向性的问题就要在管理上找原因了。对一些看似孤立的问题,也要善于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举一反三,从管理上进行分析。国家电力公司陆延昌副总理曾经指出:“事故的原因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有设备问题也有人的问题,主要是人的问题。管理问题和人的问题集中反映了领导者的管理思想问题。”安全性评价不是技术诊断,单纯抓技术忽视管理起不了应有的作用。
4.4.5 提出高质量的综合评价报告
专家组提出的评价报告直接反映出安全性评价的质量和水平。因此要在全面查评的基础上搞好综合分析,实事求是、量化准确,对一个企业的安全基础状况进行全面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评价报告一般分为查评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三部分。文字要清晰、简洁;问题要准确、抓住要害;建议要具体、有可操作性。评价报告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