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评价依据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非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二、目前我国小氮肥企业现状及安全生产特点
我国小氮肥行业创建于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发展到最高峰。目前全国还有500多家企业在生产,其年合成氨生产能力从2.5万t到20万t。产品除合成氨外,还有碳酸氢铵、尿素及其他副产品。生产工艺基本上是:煤造气,湿法脱硫(干法精脱硫),中串低变换(或全低变):氨水碳化或各种脱碳,不断大型化的压缩机,铜氨液精练(或双甲化)和合成。在整个生产操作过程中,始终存在着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因素,同时因生产工艺流程长,连续性强,设备长期承受高温和高压,还有内部介质的冲刷、渗透和外部环境的腐蚀等,各类事故发生率比较高。尤其是火灾、爆炸和重大设备事故经常发生。另外,近几年来,许多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有的企业实行股份制,规模小一点的企业被个人承包或转入民营企业。加之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相对削弱,事故隐患较多。
三、小氮肥企业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的规定,结合小氮肥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当前的管理现状,提出安全评价的重点应是: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企业专项安全评价,也就是对小氮肥企业的基础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对小氮肥的生产、储存装置(包含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价。在对小氮肥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的专项评价中,应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部位和危险程度。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作出定性或定量的评价,最后提出安全对策。本提纲主要按小氮肥生产工艺流程,从前到后,对全部生产、储存装置和辅助设施加以系统整理和归纳,以供小氮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评价机构在评价过程中参考使用。
四、小氮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1.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接受各类
,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消防及劳动防护管理
5.实施操作、检查、检修的安全规程
6.事故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
7.事故隐患整改及安技资金投入
8.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五、小氮肥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安全专项评价(按生产工艺流程)
1.造气工段
主要设备:煤气发生炉、热交换器、洗气塔、空气鼓风机、高压油泵、PC自动控制机。
主要介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蒸汽、热水。
危险因素:压力:蒸汽压力0.15MPa,温度:炉内大于800℃,蒸汽、热水大于100℃。
评价要点:
(1)煤气发生炉水夹套及汽包均属于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测,其安全阀及液位报警必须经常校验。
(2)空气总管上的防爆板要在发生意外停电等事故时,能起保护作用。
(3)空气鼓风机运行及维护保养。
(4)煤气炉炉篦及炉底破渣装置磨损情况。
(5)高压油泵使用情况,油压及油内清洁程度。
(6)蓄能器是否在意外情况下自动启用。
(7)PC自动控制机及各液压阀运行。
(8)氧含量超标自动报警灵敏性。
(9)加煤与下灰时,上、下联系信号灵敏性。
2.煤气气柜
体积:1000~5000m3。
主要介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
评价要点:
属重大危险源,应重点防护:
(1)气柜主体钢板无腐蚀,楼梯、平台及护栏无损坏,导轮、导轨无卡死。
(2)气柜避雷装置完整,对地电阻合格。
(3)气柜自动放空管通畅、无损。
(4)进出口水封无堵塞。
(5)气柜煤气进口氧含量自动报警灵敏。
3.脱硫工段
主要设备:脱硫塔、清洗塔、罗茨鼓风机、电除尘器、氨水槽、熔硫釜。
主要介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硫化氢、氨、硫磺。
危险因素:氢气、一氧化碳易燃、易爆、一氧化碳、硫化氢及氨有毒。
评价要点:
(1)脱硫塔内腐蚀情况,清洗塔水封是否有水垢积聚,堵塞水封出水。
(2)罗茨鼓风机及其进出口阀门的维护,出口止回阀可靠,以防停电倒转打坏叶轮。
(3)电除尘器整流及升压设施维护,氧含量升高自动报警和连锁正常。
(4)硫磺回收熔硫釜按压力容器检测,其安全阀定期校验。硫磺规范保管,防止硫燃烧。
4.变换工段
主要设备:变换炉、热水饱和塔、热交换器、水加热器、电加热器、热水泵。
主要介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蒸汽。
危险因素:压力1.3MPa,温度28~48℃。
评价要点:
(1)本工段设备都是二类压力容器,应按压力容器有关规程定期检测。
(2)热水饱和塔煤气进口处冲刷腐蚀严重,应定期检查。
(3)蒸汽混合器因蒸汽冲刷,应定期检查。
(4)变换炉内保温层是否损坏,引起变换炉筒体过热。
(5)电加热器使用和维护。
(6)低变系统防止反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