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评价方法
PHA─MES实质上是用MES中“危险性等级”的定量分析置换PHA中“后果严重性等级”(见表1)的定性分析。其评价形式采用的是表格化,具体内容参见PHA─MES危险性评价表(见表2)。表中的分析项、参数确定和等级划分仍然是根据原有评价方法的理论依据进行。
表1 预先危险分析表
部件或子系统名称 | 故障状态触发事件 | 危险描述 | 发生可能性等级 | 危险影响 | 后果严重性等级 | 安全措施 |
表2 PHA-MES危险性评价表
部件或子系统名称 | 故障状态触发事件 | 危险描述 | 危险影响 | 危险性等级 | 安全(整改措施) |
M | E | S | F | 等级 |
具体评价程序和步骤:
1)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的调查和了解,参照以前的经验和同类系统中发生过的事故,详细分析在设计、施工、生产等活动之前系统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类别和影响。
2)确定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的危险程度(F),计算表达式如下:
F=LS (1)
式中,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S——事故后果。
由于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概率E和控制措施的状态M,因此:
F=MES (2)
M,E,S的取值标准参如表3、表4所示。
3)根据分析和危险程度计算结果划分危险级别,划分标准F如表5所示。
4)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或整改措施。
表5 危险性分级表
分级 | 有人身伤害的事故(F) | 单纯财产损失事故(F) |
一级 | > 180 | 30~50 |
二级 | 90~150 | 20~24 |
三级 | 50~80 | 8~12 |
四级 | 20~48 | 4~6 |
五级 | < 18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