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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火灾隐患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作者:施益昌 郑贤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1日

    2.3 浮顶油罐浮盘子上的大片原油

    油罐浮盘上的大片集油在火源的连续引燃下,可能发生燃烧延至密封圈下,则可能引起密封圈下气体的爆炸,甚至爆轰,造成重大事故。

    取L=0.1,也属于实际上不可能。

    取E=1,浮盘上的大片集油一般已凝固,其上已无可燃气体存在。可认为只存在可燃液体或固体,在数量或配置上能构成火灾的危险场所。

    取C=30,浮盘上原油的燃烧可能导致浮盘下面气体的爆轰。

    则D=0.1×1×30=3,属于稍有危险,但可以接受。

 G-K评危法的探讨(4)  

    以上是利用“G-K评危法”对金属固定顶油罐和浮顶油罐的排气危险气体所做的初步安全评价。“G-K评危法”不是国际公认的唯一评价危险方法。特别是对于具体事件,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分值L和火灾后果的分值C的取值有一定的随意性,方法本身还不完善。若将该方法应用于油罐的评危,还不能说很精确。在如何取值方面尚需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对长期安全资料的统计。因此,该方法不能反映更多的问题,只能应用于筛选重要危险源。在用进“G-K评危法”进行初步评价后,进一步的安全评价应该是对重大危险源用故障树分析(FTA),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和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用数理型算出事故后果。

  结论(5)  

    1 通过实践和探索看出,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要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又掌握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人都能进行有效的评价。

    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用于油罐火灾危险源初步识别、筛选,为更深层次的油罐安全评价的定量分析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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