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和耦合电容器。①110kV及以上国产户外电压、电流互感器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雨密封措施;②35kV及以上的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和耦合电容器是否存在严重缺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中是否有超限或不合格项目;③35kV及以上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和耦合电容器预防性试验是否超过批准的期限;④110kV及以上磁吹避雷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是否按规定在运行中分别测量电导电流或泄漏电流。
(5)防误操作技术措施。①电气一次系统(含高压厂用电系统)模拟图板是否完善,并且与实际接线相符;②屋外35kV及以上开关设备是否实现了“四防”(不含防止误入带电间隔);③屋内高压开关设备是否实现了“五防”;④闭锁装置电源是否使用专用的与继电保护直流电源分开的电源;⑤闭锁装置的维修责任制是否明确,维修状况是否良好。
(6)过电压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①按规定应装设防直击雷保护装置的建、构筑物,其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及设计和安装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②10kV及其以上主变压器(含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是否完善;③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了测试;④屋外高压电气设备的接地引下线和接地网锈蚀情况是否进行过开挖抽检;⑤主系统、高压厂用电系统是否存在铁磁谐振过电压隐患。
(7)3kV及以上高压电动机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或隐患(发生事故后,无针对性措施,修复投运未超过半年的,按存在严重缺陷评价)。
(8)安全设施:①屋内装设的油量大于l00kg和屋外装设的油量大于1000kg的高压电气设备(均指单台,含变压器)是否设有符合规定的贮油(或挡油)和排油设施;②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及低压动力中心防小动物措施是否完善;③高压带电部分的固定遮栏尺寸、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全完整、关严上锁;④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及低压动力中心是否有漏雨、漏水或煤粉污染等现象。
(9)设备编号及标志。①高压开关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是否装设了有双重编号(调度编号和设备、线路名称)的编号牌,并且字迹清晰,颜色正确;②主控(合网控、单控、集控)内的控制盘、仪表盘上的控制开关、按钮、仪表、熔断器、二次回路压板的名称是否齐全清晰;③常设标志牌如屋外架构上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屋内间隔门上的“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是否齐全清晰。
(10)技术资料。①高压设备台账是否齐全完整;②高压设备检修记录及大修总结是否齐全完整。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l)发电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含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母线、断路器失灵、非全相、500kV电抗器和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已运行的保护装置是否制订了齐全、完整、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运行人员是否掌握。
(2)是否按期编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年度校验计划,是否按规程及校验计划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各元件进行了定期校验,校验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3)各元件的保护装置是否符合国电公司、网、省公司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4)差动保护向量测试是否符合规定,正确无误,差电压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5)故障录波器、故障顺序记录仪等是否正常投入,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6)保护盘(柜)上的继电器、连接片、试验端子、操作电源熔断器、端子排等是或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名称、标志是否齐全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