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法之危险指数法评价实例(上海 化工)内容介绍
本评价报告对上海某仓储单位申请危险化学品储存登记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储存条件”)逐项进行评估评价。即:
⑴ 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⑵ 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等的规定;
⑶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经过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⑷ 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⑸ 是否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⑹ 是否有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报废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根据储存、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仓库外道路运输不属于评价范围。最后,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第一章 评价依据
1.1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
1.2 依据的技术规范、标准
1.3 其它依据
第二章 概述
2.1储存单位基本情况
2.2储存单位情况简介:
2.3 从业人员情况
2.4上海市某仓储单位主要安全管理制度(略)
2.5 评价范围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3.1 仓库平面布置、周边情况符合性识别
3.2 主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3.3储罐库房安全设施设备符合性识别
3.4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5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符合性
3.6 分装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辨识与分析
3.7 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四章 选择具体评价方法
第五章 评价单元的划分、安全检查表法评价简介
第六章 储存企业仓库现场检查、分析、评价
第七章 安全整改对策措施
第八章 评 价 结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