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论
1.1项目背景
包括项目立项意义(社会和经济效益)、任务由来等内容。
1.2评价依据
(列出评价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料的名称。可根据项目情况作部分删减)
1.2.1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52007】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令)
1.2.2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第105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6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0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620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
《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2】2002版)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
1.2.3、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 T 225-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 分 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 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GBZ/T229.3-201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 T160.1-160.85)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T11651.1-200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 T 189.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 T 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 T 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4部分:激光辐射》(GBZ/ T 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5部分:微波辐射》(GBZ/ T 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 T 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 T 189.7-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 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 T 189.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 T 189.10-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 T 189.1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 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 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 T 192.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 T 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GBZ/ T 192.5-2007)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 T 193-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 T 194-2007)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 T 195-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 T 197-2007)
《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 T 199-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 T 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 204-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 T 205-2007)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规范》(GBZ/ T 211-2007)
《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 T 212-2007)
其他相关标准
1.2.4其他相关设计类或行业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199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85)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4--11666-1989)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53--18083-2000)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
《室内热环境条件》(GB/T5701-2008)
1.2.5 其它依据
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相关地质资料、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纸、台帐、检验报告等。
恩施州森达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1.3评价目的
3.1.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3.1.2 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1.3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1.4评价范围
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
1.5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1.6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项目的特点,明确采用的评价方法)
本预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有:
1.6.1检查表法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详尽分析和研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编制检查表,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逐项检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有关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符合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的隐患。
1.6. 2类比法
通过对相同或相似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类推拟建项目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预期效果。
1.6.3经验法
是指依据评价人员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凭借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
1.6.4风险评估法
依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理化性质、浓度(强度)、暴露方式、接触人数、接触时间、接触频率、防护措施、毒理学资料、流行病学等相关资料,按一定准则,对建设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按照危害程度考虑有关消除或减轻这些风险所需的防护措施,使其降低到可承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