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评价>> 最新动态>>正文

甘孜州从四个方面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监管

作者:甘孜州府  来源:甘孜州府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4月06日

     一是加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和核准。每年3月份对在甘孜州从事安全评价的评价机构及评价人员进行备案,未备案并经审核批准的和在评价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准在州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二是加强安全评价项目管理和审核。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安监局提出安全评价项目,经县局报州局,州局组织评价项目单位负责人(代表)在许可进州的评价机构中随机抽签决定评价单位,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任何评价机构从事评价活动。

     三是强化安全评价过程的监督管理。州安监局负责对安全评价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评价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县安监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安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并监督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评价责任。州安监局成立安全技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对不真实或超范围开展安全评价的报告,不予采用;对违反执业准则、搞商业贿赂、恶性竞争、降低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弄虚作假的评价机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