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评价>> 最新动态>>正文

应急管理部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 不得下放资质认可权限

作者:蔡岩红  来源:法治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 ,切实发挥安全评价对事故预防的支撑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近日,应急管理部出台《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严格源头管控。严格评价机构准入管理,资质认可机关要审慎处理评价机构资质认可事项改革,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通过授权、下放等方式将资质认可权限交由下级有关部门实施,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资格证书行为,严密防范利用从业人员频繁流动套取评价资质行为,严禁违规设置安全评价从业人员执业障碍;严格评价事项法定派生。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过程管理。实施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强化分支机构属地监管,严格评价资质动态管理,实施安全评价信用管理,强化安全评价行业自律。严格违法查处。如从严处罚违法行为,安全评价机构在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进行重点监管。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