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评价>> 公告通知>>正文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9日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评价师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 文 号:中安协安评委〔2015〕41号
发布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发布日期:2015-08-04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提高安全评价从业人员职业水平和技术能力,满足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中职业教育要求,根据《职业教育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将联合北京昌平速通培训学校等11家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教育形式

安全评价师职业教育包括面授和网络远程教育两种形式。 

二、职业教育对象

1.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需参加职业教育的安全生产领域中的人员。

2.希望通过参加职业教育系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相关技能,有志于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三、职业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统安全分析与安全评价方法、培训与指导、安全管理学、人机工程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电气安全技术、机械安全技术、矿山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技术、交通运输安全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起重设备及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职业危害控制技术等。

四、职业教育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2015年安全评价师职业教育时间为8月中旬至9月中旬,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请登录安全评价师职业教育平台(http://zyedu.5anquan.com/)查看各职业教育培训学校通知。

五、职业教育学时

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职业教育的学时要求为:一级90学时,二级120学时,三级150学时,其中面授教育学时均为40学时,网络远程教育学时为一级50学时(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二级80学时(必修课34学时,选修课46学时),三级110学时(必修课44学时,选修课66学时)。

以上学时仅对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需参加职业教育的安全生产领域中的人员做限定要求。对于可直接参加鉴定、补考及不参加鉴定仅参加职业教育的学员不做学时要求。

六、各职业教育培训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京昌平速通培训学校

联系人:王莺

联系电话:010-8491143013520418301

2.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电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联系人:徐炜

联系电话:010-6446207013051149765

3.河北省安平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解小宁

联系电话:0311-8527952718931150870

4.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朱友庆

联系电话:0411-3983586213904268450

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张毓 

联系电话:025-84310922、 18913917379

6.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91-8762299813665056387

7.山东技师学院

联系人:时建、李可欣

联系电话:053186375682678710261537640652613361025855

8.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郑维刚

联系电话:0371-6595362615093359843

9. 广州市职大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曾世译

联系电话:020-8276076618926277256

10. 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高丽萍

联系电话:0871-6838737113708736770

11. 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马腾、韩新莉、李晓婷

联系电话:0991-7611619139999180631300966238013659946172

七、有关说明

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学时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职业标准的规定条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职业教育;满足直接参加鉴定条件要求的人员和补考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职业教育。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201584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