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4日,经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并于2007年11月12日取得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APT-(国)0503-2007,主要从事安全评价和安全技术咨询业务。公司办公场所办公面积700平方米,档案室面积60平方米,地处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东路67号。公司现从事安全评价的具有国家安全评价职业资格评价师36人,其中专职评价师28人。专职评价师中一级评价师6人,二级评价师12人,三级评价师10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1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3人。人员专业可以覆盖石油开采、采矿、化工、机械、电气、储运、发电、冶金、轻工等多个行业。另聘有在各自领域具有多年经验和成果的技术专家17人。公司与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基础专业检测中心、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哈尔滨市燃气压力容器检验所就相关项目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书。为评价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技术支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了与申报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共19台(套);协议使用的各专业检验检测设备计77台(套),各类通用设备包括防爆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共计74台(套)。配备了火灾、爆炸、扩散定量风险计算分析软件、岩土工程分析软件、定量分析计算软件、地下洞室火灾模拟软件、溃坝风险风险软件、灾害后果计算软件、风险分析软件等6款软件分析系统。按照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配备了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所需的基础数据库和图书资料,建立了局域网,通过宽带连接INTNET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共享。是国家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等法规、文件要求,在2008年5月15日实施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手册第A版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实际运行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A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手册第B版,现已颁布施行。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总局22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能够满足国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条件的相关规定;能够按照各项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独立完成安全评价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危险、危害程度的预测,对技术文件有分析审核能力,具备独立承担安全评价业务和相关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