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 劳务队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劳务队负责人责任,发挥其管理能力,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各劳务队伍中去,项目经理部与各劳务队负责人签订此责任状。
一、 劳务队伍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 劳务队伍负责人为本施工队第一负责人,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2、 主动接受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3、 做好本队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平时自查自纠工作,保证本队无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 填写好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做好本班组的
工作。
5、经常在施工现场指挥劳务队伍工作、指导及监督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把新进场人员上报项目,协助项目组织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抓好现场安全隐患的纠正工作。
二、 奖罚原则
如发现现场有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安全员根据我项目经理部发布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规定的罚款额度对劳务队伍负责人进行处罚。
1、 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劳务队伍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如发生死亡事故,劳务队伍负责人要承担全部事故损失的70%。如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全部事故损失的50%;如发生轻伤事故或非伤亡事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全部事故损失的80%;因管理不到位,经常脱离施工现场而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劳务队伍负责人负责;每月出现三次以上违章行为的队伍,本项目经理部将扣除劳务队伍负责人施工管理费的30%,屡次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而屡教不改的劳务队,项目部将清除出本项目。
2、 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的劳务队,无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劳务队,年终项目经理部进行评比,按规定进行奖励。
三、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劳务合同一起签订。
项目经理部责任人 劳务队责任人
签 名 : 签 名 :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