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施工责任,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交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事故为零;
2、设备事故(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为零;
4、爆炸事故为零;
5、职工承担2000元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
6、中毒死亡事故为零;
7、重伤事故发生在责任期内不超过 3人(含3人),认定标准是: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人 ;
8、轻伤事故负伤频率在责任期内不超过5人(含5人),认定标准是: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人 以下。
(二)文明施工目标(指省级、市级)
1、创 省文明工地;
2、创省级 行业 文明工地样板(示范)
(三)职业健康目标
1、杜绝发生一次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
2、杜绝发生3人以上同一种职业病因引起的职业病;
(四)环境目标
1、杜绝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2、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
四、甲方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2、对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
4、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门的
培训,监督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负责组织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负责安全管理创优、文明工地申报工作。
6、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检查主要施工方案,例如: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载力的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特殊结构作业、大型机械和自提升式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论证和验收。
8、督促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危险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情况,并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1、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评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