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安全施工,确保机械租凭合同的实现,甲乙双方在签订机械租凭合同的同时,签订施工机械安全施工协议,甲乙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在合同施工开始前应向乙方明确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书面传达甲方的安全方针和控制目标。
二.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实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并可对乙方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甲方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三.甲方在机械作业施工前,有责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工作概况介绍和施工技术交底,并解答操作人员提出的疑问。
四. 因甲方现场高空坠物等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设备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遵守业主方的管理制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的罚款,此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的租凭款中直接扣除,并有对乙方追加处罚的权力。
六.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施工机械性能良好,车况整洁,负责机械维修,保养等工作。乙方配备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件。乙方提供所以的证件必须是甲方施工项目所在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如有虚假或无证上岗,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自身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八.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除遵守交通法规外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车辆安全行驶规定,乙方因违反甲方有关施工现场车辆安全行驶规定而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对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项目,乙方操作人员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并签字,并且严格按照该项目的各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十. 乙方因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机械保养不力带病作业等原因造成人身安全(包括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设备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 乙方负责派往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十二. 本协议有与政府安全法规不一致的地方,以政府法律法规为依据。
十三.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