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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0日
发包人:河南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以下简称“管理条款”)是对承包人的安全、消防和保卫进行管理,根据本管理条款的要求承包人应提交一个书面的安全健康工作计划。提交的安全健康工作计划应包括作业的风险评估,相关的资格证明,工作场所的安全组织结构,员工培训计划,以保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遵守本管理条款的安全健康要求。
本管理条款内的承包人是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入进行工作的组织及其成员。
本管理条款内的甲方是指河南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管理条款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一节   总 则
1.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以及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承包人不能干预和阻挠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
2. 如承包人的工作干预或阻挠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将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作出必要的整改,如果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必须更新相应的施工安全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改变的工作日程、增加的施工安全要求和增添使用的安全设备设施等等。同时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增加合同金额的理由。
3. 承包人在与甲方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表示已完全同意本管理条款内的所有要求。也表示双方同意当地政府的安全管理要求和甲方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本管理条款同样要求并以此作为履行合同中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
4. 本管理条款中并不全部包括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甲方的所有涉及安全、消防和保卫的制度和标准,承包人有责任按本管理条款要求自行索取。
1   安全健康计划书
1.1 承包人应根据工作要求及甲方的安全要求提交一份书面的安全健康计划书,安全健康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对所要求完成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填写工作危险危害辨识分析表,对较大风险的工作应制定必要的安全计划大纲和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1.1.2相关工作的安全资质证书;
1.1.3现场安全、消防和保卫的组织机构;
1.1.4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和记录;
1.2 任何时候只要工作的性质或内容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及时更新此现场安全健康计划书。
1.3 承包人必须维持、监控以及执行该健康和安全计划,甲方负责监督该计划的实施,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已制定并通过甲方审核的安全与健康计划,该计划执行效果好坏将成为为承包人工程项目工作结算的主要凭据之一。
2   安全协议
承包人一旦与甲方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与甲方签订《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
3   组织机构
承包人在进入施工场地工作前,要成立安全管理小组来负责处理相关的安全问题,在进入施工场地内工作时,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图与该项目的组织机构图一起提交给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必须包括:承包人项目经理、分管经理、现场安全工程师或现场安全\消防和保卫专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法等。
3.1安全管理小组的组长应是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小组的执行组长应是承包人的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小组的成员由承包人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3.2 安全管理小组的组长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他对整个项目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问题负责。
3.3安全管理小组应是一个在承包人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固定组织。这个小组负责实施工厂/区域内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每个承包人都应接受这个小组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马上纠正。
3.4 安全管理小组应该对施工场地的自然灾害预防负责任。
3.5 安全管理小组会议涉及的安全问题内容应在项目会议上召开。
3.6 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应召开一个项目安全会议。每个项目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甲方安全工程师应出席会议。
3.7 承包人的区域/工厂安全管理小组应每天召开一个安全会议,会议要汇报每个施工场地的安全信息并且提醒承包人纠正安全隐患和采取的纠正措施,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提交甲方安全管理小组。
4   安全培训
4.1 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
4.2 承包人必须根据甲方的安全要求,对其进入施工场地内工作的员工进行统一培训,并告知培训计划,保存培训教材和记录,以备检查。
 
施工场地内车辆和道路管理
11 施工场地内所有道路限速20km/h,车间内限速5km/h。
1 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严禁长时间占道停放。
13 无紧急情况施工场地内禁止鸣号。
14 未经特许机动车禁止驶入车间。
工作区域审批
需要进入已投入使用区域工作前还必须征得该区域负责人的同意。
设备使用
3.1 承包人带入的设备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有其公司的名称或标志,并建立详细目录清单交甲方备案,同时提交有该类设备的省级/市级检验单位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书/或者检验材料的复印件。
3.2 承包人带入施工场地范围内使用的各类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安全例会和检查
4.1 承包人方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参加甲方的每周安全例会。
4.1 承包人在工作中必须有定期的安全会议来讨论和交流现场安全问题。
4.2 承包人在现场工作必须有指定的安全人员,并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4.3 会议的纪要和检查记录应保存直至合同结束。
5   消防器材
5.1   建筑施工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备,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5.2   承包人有责任检查其区域内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并及时更新或维修。
6   特种作业人员
6.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安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培训审核合格。
6.2 特种作业人员在办理出入证时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交甲方验看并提交复印件,并在出入证上张贴相应工种的标签。
6.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种类和管理办法可参阅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管理规定。
7   紧急事件处理
7.1 发生任何类型的紧急事件诸如:火警、严重伤害、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应及时拨打应急电话。
7.2 在拨打紧急电话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l   告知事故类型;
l   尽可能详细告知事故发生的位置;
l   没有得到指示,请不要先挂断电话。
7.3 紧急疏散
7.3.1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沿最近的疏散路线撤离工作区域,然后至指定的集结点负责人报到。
7.3.2 沿车间内的人行通道上的箭头指向可至最近的逃生门,如发生断电,可按应急灯的指示至逃生门。
7.3.3承包应对在施工场所可能发生的台风、洪水、火灾、爆炸和化学品泄漏等灾害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要提交甲方审核。
工伤事故统计汇报
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发生的工伤事故除按国家规定和自身企业规定向政府机关和自己的上级部门汇报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以下规定:
8.1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承包人应马上赶到事故地点同时应马上向甲方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同时要填写《工伤/险肇事故表》。同样要求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报告。
8.1.1 发生了轻伤事故应在马上报告到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8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承包方安全管理小组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1.2 如果发生了重伤事故,承包方安全管理小组马上报告到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6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承包人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成立一个联合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1.3 如果发生了死亡事故,承包人应将事故立即报告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4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对于事故现场,要马上采取好措施做好保护,以便当地政府部门的事故调查研究。承包人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各自分派一个人来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
来访人员管理
承包人应对其来访人员的安全负责,告知甲方的所有安全要求,对甲方而言,承包人的来访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条例的责任由该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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