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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0日
劳防用品
1.1承包人在进入各工作区域时,应了解并严格遵守各区域的劳防用品穿戴要求。
1.2劳防用品要求的基本原则:
l   承包人的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符合甲方要求:右胸有承包人公司标志;
l   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眼镜,有飞溅的区域安全眼镜必须有侧边保护;
l   进入施工区域和有头部撞击危险的区域必须带安全帽;
l   除标准允许外,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穿钢包头和防穿刺的工作皮鞋;
l   各区域其他特殊劳防用品要求。
1.3劳防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   电气安全
2.1 承包人使用甲方的电源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从指定的电源点接出,并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
2.2 承包人接出电源必须安装总开关,每一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和过流保护装置,设备应保证“一机一开关”。
2.3 所有电气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4 不得使用建筑结构作为接地线。
2.5 临时用电应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拉线用电。
3   高处作业
3.1 基准面1.8米(含1.8米)以上有坠落危险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到达工作位置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牢靠的挂钩点上。
3.3 高处作业人员移动时,要保证安全带能有效挂钩,防止坠落,必要时应安装挂钩绳等辅助设施。
3.4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必须系在身上,防止从高空坠落。
3.5 高空与地面之间传递物品时必须使用吊篮或用绳索系紧,禁止抛物。
3.6 高处作业设备
3.6.1 移动式梯子(参阅GB7059.2—86)
3.6.1.1 梯宽不小于300毫米,梯长应小于8米,结构无松脱、裂损、变形、腐蚀。
3.6.1.2 梯脚应有防滑措施,防止承载时滑动。
3.6.1.3 折梯(人字梯)的中部应设置有限制两梯张开角度变化的撐杆,并有锁定装置。
3.6.2 高处作业平台(参阅GB4063.4—83和参阅GB4053.3—83)。
3.6.2.1 高处作业平台必须有护栏和挡板。
3.6.2.2 高处作业平台工作重心应低于高度的1/3,防止工作时摇晃倾倒。
3.6.2.3 移动式高处作业平台在移动时禁止载人。
3.6.3 跳板
3.6.3.1 跳板工作宽度不得小于500毫米,工作跨度不得小于3米,厚度不得小于50毫米。
3.6.3.2 跳板两头必须有效固定,固定点离跳板远端不得小于100毫米。
3.7上下垂直施工
3.7.1 高空作业下方原则上不得有其他施工,下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7.2 必须在高空作业下方施工,两作业之间必须有专用防护棚和其他隔离设施。
3.8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行走和站立在电排、管道等公用动力管线上。
3.9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要有现场作业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4   作业环境
4.1承包人必须每天在工作结束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扫。
4.2承包人必须定期对物料和设备进清理,对不用的物资及时撤离现场。
4.3各类物料和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工作区域有通道并保证畅通。
4.4消防设备等紧急物品存放区前禁止堆物。
4.5工作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接线规范。
4.6有强噪声产生的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佩带听力保护的劳防用品,并告知邻近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的人员。
5   化学品
5.1未经甲方审批的化学品禁止在施工场地内使用。
5.2新化学品进施工场地必须由甲方评审,同时应提供MSDS(物料安全数据单)。
5.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仅限当班用量,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存储,如需存储应受化学品管理小组控制,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   动火作业
所有的动火作业(电焊、气焊、气割、明火加热等)都必须经过甲方审批方可作业。
7   气瓶
7.1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7.2气瓶在使用中应直立固定放置,并有防倾倒装置。
7.3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分类固定运输。
8   吸烟
8.1吸烟应在施工场地内指定的吸烟点内吸烟,禁止在吸烟点外流动吸烟,临时吸烟点的设置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并严格管理。
8.2吸完烟请掐灭烟头再丢入烟头回收箱,禁止直接丢入废物箱。
9   安全能量锁定
9.1承包人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必须严格遵循安全锁定程序。
9.2进行能量锁定操作人员必须经甲方培训,并由甲方颁发安全锁定身份标识牌。
9.3安全能量锁定个人设备由承包人自己购置但必须符合甲方标准。
10 开挖
10.1 所有的地面开挖工作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10.2 落差超过0.5米的坑边应设有警示标志或固定围栏防止他人跌入。
10.3 夜间坑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红色警戒灯保证安全。
1   处罚原则
1.1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消防和保卫规定的行为,甲方采用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至停止合同的处罚。
1.2所有处罚由甲方与承包人发生关系。
1.3不同的处罚方法可同时执行。
1.4罚款产生的费用可从合同中的费用中扣除,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5安全处罚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   处罚标准
2.1 警告
2.1.1警告处罚一般给予情节轻微、初次违反并能立即改正的违章行为。
2.1.2警告处罚可分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种,口头警告由现场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例会上提出,记录在会议纪要中,书面警告由现场安全人员以隐患整改通知单方式送达承包人,并跟踪和保留记录。
2.2 罚款
2.2.1罚款处罚一般给予情节较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多次违反或没有按时完成整改的违章行为。
2.2.2 罚款处罚由甲方统一开罚款单,由甲方和承包人签字,一联交承包人、一联由甲方存档。
2.2.3 罚款处罚标准
2.2.3.1 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每发现一起处罚50—100元。
2.2.3.2 对不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但没有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100元。
2.2.3.3 对不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并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0—1000元。
2.3   停工整顿
2.3.1 停工整顿一般给予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违章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累计三次安全评估不合格。
2.3.2 停工整顿由甲方签署停工整顿通知单,并送达承包人执行。
2.4 终止合同
2.4.1 对于严重违章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停工整顿后累计评估不合格达三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以后参与竞标的资格。
2.4.2 终止合同处罚的程序和停工整顿的程序相同。
1 甲方定期(一般每月一次)以及在合同结束时将对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的安全、消防和保卫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甲方汇报。
2 最终的评估报告甲方发至相关部门,并作为下次参与投标的依据。
1   安全管理表式
1.1 隐患整改通知单;
1.2 停工整顿通知单;
1.3承包人安全培训登记表;
1.4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检查表。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河南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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