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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15日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乙方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技术隐患,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整改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须组织对该工器具进行检测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备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压机气管、电源线,防止由于空压机气管、电源线舞动造成的意外,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须遵守线路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中应做好防止感应电伤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确连接接地线,可靠接地。
11.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报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违规指挥。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区域)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担承事故所有损失;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和其它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4.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施工,违反《条例》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5. 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标准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安全用电》GB3805-8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设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或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安全施工协议自签定之日实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验收结束
3.签订合同:本安全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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