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内 容:昆钢龙旺轩和园(官庄一期B区)经济适用房6#、7#楼主体土建工程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进场时间: 年 月 日
为确保作业过程中双方人员的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
1、在项目作业前向乙方交待清楚作业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2、根据安全规程要求,凡涉及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设备,必须断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和安全警界。
3、为乙方提供作业中需用水、电、风、汽(煤气、空气、蒸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4、发现乙方在作业中因某种原因造成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5、管好自己的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乙方作业范围。
6、制定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对乙方施工、安装等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涉及特种设备施工和安装时,督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 乙方:
1、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对所承担的项目制定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网络,并在签定安全环保协议时将作业项目安全措施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 元整),帐户上须持续保持 元。作业前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
,现场交底。总包方须与分包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内容可参照本协议。分包方的资质、
络须报甲方和乙方备案。
2、施工人员在遵守自己安全管理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昆钢控安[2006]92号文件,《关于印发〈外委工作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的通知》。
3、必须确认作业现场已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并仅限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