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文档应用>> 合同范本>>正文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27日
一、合同双方
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                                (以下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及工作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三、安全生产
第一条   协议约定
1、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甲、乙方须知
1、为了加强承包工程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
2、《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必须在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审查合合格之后签订,并作为安全生产协议的附件存档。
3、《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未签订之前,禁止工程开工作业。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入厂手续。
5、乙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6、乙方施工责任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全责。
7、乙方施工人员30人及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
8、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9、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乙方积极组织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10、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8、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9、乙方每天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应结合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员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20、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对相关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训诫或停止乙方的工作,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终止承包资格的措施。
21、施工期间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它安全规定,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件频发的工程单位,停工整顿,不再录用。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3年安全施工记录。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机械。电梯等)的承包单位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
2、监督检查乙方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3、负责对乙方人员入场 ,组织对《安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对乙方制度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外包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5、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甲方责任事先进行特殊交待。
6、凡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
7、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视情节给予考核。
8、监督施工现场公共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使用。
9、甲乙双方交叉施工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进行协调指挥。
10、未经签订此协议,任何人不得批准乙方施工。甲方有关部门或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施工的,由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责任内部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分工,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4、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 和安全交底。
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应当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
6、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7、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设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8、脚手架必须按标准搭设,围栏齐全,跳板两端固定牢固,不许有探头跳板,搭设的脚手架应按照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地面孔洞必须装设围栏,行走通道设安全隔离,禁止高处作业上下抛掷材料(或废料、垃圾)、工具等。
9、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内以外的其他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源、电源、气(汽)源等,负责对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使用,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
11、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得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12、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清扫,做到无杂物、无积油、无积水。设备、材料摆放整齐、严禁野蛮作业、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施工现场吸烟。
13、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及未遂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甲方、事后应向甲方提交分析报告。
14、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报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负全部责任:
1)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执行安全措施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2)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3)使用有隐患的工器具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4)擅自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5)在生产区域内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16、考核管理标准
1)发生人身重伤考核外包单位3-5万元
2)发生人身轻伤考核外包单位1.5-3万元。
3)发生人身不安全事件或破皮流血未构成轻伤考核责任单位3000-5000元。
4)发生人身伤害未遂事件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00-3000元。
5)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100元,不能正确佩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50元。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一人次考核100元。
7)高处作业随意抛扔工具、材料、垃圾等,没有发生险情一次考核200元;发生险情一次考核1000元。
8)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人次考核200元。
9)需要办理工作票,而没有办理工作票便开始工作,没有造成后果,一次考核5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10)氧、 乙炔 瓶混放,考核100元;使用中的氧、乙炔 瓶 没有垂直固定,距离不足8米,考核100元。
11)容器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行灯,考核500元。
12)酒后工作,停止其工作,考核200元。
13)开关保险用铁丝、铜丝代替,考核200元;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电源,考核500元。
14)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跳板没有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栏,每项考核200元。
15)使用电焊、气焊、砂轮、无齿锯等设备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没戴防护罩或眼镜,考核200元;使用电动设备没有按规定戴好防护手套,考核200元。
16)违反消防条例规定,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考核500元。
17)非因火警、火灾挪用消防器材,考核200元。
18)在规定办票动火区城内工作,未办理动火工作票私自动火,未造成后果,考核2000元。
19)过失造成火警,视经济损失和影响情况,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20)厂内吸烟,1人次考核100元。
21)施工卫生责任区城发现烟头,每个考核50元。
22)施工人员在工作场所肆意闹事,干扰正常生产秩序,停止其工作,未造成后果,考核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乙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3)对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性质较严重的,将加倍给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停工整顿,由甲方安委会决定终止合同。
24)外来施工队伍入厂车辆司机、同乘人员及装、卸车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违者一次考核100元。以上考核金额如与单位现有考核金额冲突,以最高额度为准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