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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29日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10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 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 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需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1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挂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2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3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4私自采购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6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7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28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29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0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200元。
    2.31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3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4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5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7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38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39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0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1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 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
    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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