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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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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具体内容参见合同附件《系统图》和《平面图》,质量要求参见《工程穿线要求》。
一、 施工责任
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1、工程分包后,工程费中包括施工用的工具及辅材(梯子、钢丝、电胶布等)。
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和国家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减少工艺流程。
3、工程一旦承包给工程队后,合同内施工内容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4、因工程队原因导致工程返工、延工所引起工程额外增加费用,将由工程队承担,工程合同外增加的施工任务将根据工程量或标准有偿承担施工任务。
5、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6、工程队施工人员必须节约爱惜材料,按需用材。
7、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遇见的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汇报给现场负责人。
1. 甲方责任:
Ø 提供布线所需PVC管材、桥架及电缆等;
Ø 提供穿线所需的文档,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图、综合布线系统各层平面图、《穿线要求》及《空白穿线报告》;
Ø 对布线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现场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 乙方责任:
Ø 自备穿线所需的辅材和工具,包括电锤、钢丝钳、油性笔、梯子等工具,并自行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Ø 管槽准备:地管的全面试穿、桥架及地插的安装。
Ø 严格按照附件中图纸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穿线,并严格做好电缆的标号。标号一定要根据图纸标好,如有更改要通知甲方负责人。
Ø 乙方自行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生被盗及损坏由乙方负责重新安装及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Ø 在施工过程中爱护电缆,并保管剩余电缆及相关材料,剩余材料全部交给甲方。
Ø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 施工奖罚
施工问题 | 处罚金额 | |
因工程队原因延迟工期 | 按合同金额的8%赔偿 | |
少穿、错穿、标错号 | 80元/处 | |
电缆损伤(外皮破损、短路、断路) | 100元/处 | |
线路扭结、长短不一 | 50元/处 | |
乱用、滥用材料 | 50-1200/次 | |
偷窃、破坏工地施工材料和设备 | 承担经济损失、扣除全额工程款。 | |
工程按期完成、无质量问题 | 奖300-3000元 | |
三、 工程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