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有限公司二处 (甲方)
乙方: (乙方)
为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双方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工程需要供应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材料名称:
三、供料日期: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2.甲方根据自己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前两天向乙方预定材料。告之材料到场时间及地点、数量。
3.甲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按车辆的性能或约定的合理方法指挥车辆的使用,不得强迫司驾人员违章作业,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车辆、材料因此所受的损耗、损失。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造成安全隐患或后果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甲方专人指挥乙方车辆的作业,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清退离场,并有权要求其补充新的车辆。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供货所需车辆、司机由乙方负责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和材料数目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果未能按时到达或车辆数目不足给甲方造成的人工、机械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派专人负责工地调度安排和指挥车辆。乙方必须服从工地人员的指挥安排,对于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清退离场。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3.乙方车辆上路前应当规范装载,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负责车辆机械的维修、燃油及日常保养等费用。按甲方安排的任务路线行驶,卸料到指定地点,禁止中途办私事。
4.乙方负责对司机进行岗前安全知识教育及培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驾驶无牌照及手续不全车辆。乙方提供的车辆外观干净、整洁、尾气排放、噪音排放达标。司机要按甲方施工的环保要求进行工作,车辆出场时要进行苫盖,车轮要清理干净。
5.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负担在场内场外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执法部门(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等)查扣、罚款等情形的,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而且必须及时补充车辆满足工地需要,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至本工程供料全部结束。
七、争议解决: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顺义区人民法院解决。
违约责任:本协议履约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