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名称:昆明铁路局威红线通道改造工程二标段安全配合协议
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铁路病害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昆明铁路局曲靖工务段(乙方)
按照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规定》(铁办〔2008〕190号)和《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08〕387号)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行车、设备安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本标段工程包含了8座框架涵的施工,拟建1-3.0m框架涵90.39m。(1)威红线K42+920新建下穿涵工程,施工内容:1-3.0m框架涵9.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威箐车站至鲁番车站区间三分田隧道出口。(2)威红线K44+917新建下穿涵工程,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3.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威箐车站至鲁番车站区间。(3)威红线K45+313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4.06m,改移道路长103.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威箐车站至鲁番车站区间。(4)威红线K54+570新建下穿涵工程,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2m,拆除/恢复路基右侧边沟20m,框架涵出、口处围栏50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鲁番-上西铺区间,干塘子隧道与家竹箐隧道之间。(5)威红线K62+220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2.06m,拆除/恢复路基左侧排水沟28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下西铺大桥小里程端。(6)威红线K63+212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9.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7)威红线K64+435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1.06m,拆除/恢复左侧天沟20m,右侧路基侧沟18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8)威红线K65+640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0.03m,拆除/恢复路基左侧边沟20m,右侧边沟22m,衡重式挡墙13m和Ф300mm铸铁管,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
1.1工程名称:昆明铁路局威红线通道改造工程二标段。
1.2工程地点:威红线K42+920(威箐-鲁番),K44+917(威箐-鲁番),K45+313(威箐-鲁番),K54+570(鲁番-上西铺),K62+220(上西铺-红果),K63+212(上西铺-红果),K64+435(上西铺-红果),K65+640(上西铺-红果)(Ⅲ级)。
1.3主要工程内容: 新建下穿涵(既有线路支护;孔桩护壁、墩身施工;D16、24型便梁架设;既有线下土方开挖,拆除架空范围内的既有附属工程;现浇线下节段框架涵;施工其余节段框架涵;基坑回填,施工框架涵外部装饰及附属工程;拆除临时施工便梁,恢复线路)。
1.4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04月20日
1.5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0日
1.6影响范围: 威红线K42+920~K65+640段。
2.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1 施工安全责任地段(范围):威红线K42+920~K65+640段,甲方保证在2012年04月20日至2012年12月30日,只在这一地段(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2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为崔作俭(15912437271),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为魏宝田(13404966699),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 结合本工程性质和特点,保证行车安全的安全防范内容为:(1)施工中严格按照昆明铁路局工务处审核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2)所有影响行车及既有设备稳定的作业纳入“天窗”内进行。(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威红线K42+920~K65+640段工务设备的观测和检查,确保工务设备安全稳定和状态良好(满足《工务安全规则》、《线路修理规则》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4)主动配合乙方监护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
主要安全防范措施是:(1)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和《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08]387号、关于《印发昆明铁路局建设系统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统知》(昆铁建[2009]14号)、昆明铁路局工务处施工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及有关规章制度;(2)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后方可施工;(3)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4)、严格按昆明铁路局工务处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5)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制定的各项施工安全控制措施;(6)甲方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及工地防护员,来车时提前停止一切作业,所有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并确保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7)施工中加强与设备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8)施工地段的防洪工作由甲方负责。
2.4 向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计划安排,现场施工组织机构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铁路病害整治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魏宝田,现场通讯联络方式为:13404966699,以利设备管理单位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全过程监督施工安全。
2.5 切实做好对工务等既有行车设备的防护。如因施工防护不当造成工务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及时恢复到原设备状态;造成工务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立即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设备管理单位进行修复,承担全部修复费用。由于施工防护不当损坏行车设备而影响正常行车或造成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
具体防护措施如下:(1)加强对威红线K42+920~K65+640段工务设备的观测和检查,确保线路设备安全稳定和状态良好(满足《工务安全规则》、《线路修理规则》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2)甲方每日施工完毕后,必须经乙方安全监护员对施工范围内工务设备的影响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作业人员方能撤离工地,如检查验收不符合乙方安全要求时,甲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乙方的安全要求为止。
2.6 坚持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机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机具、材料和工程废弃物放置、管理不当影响正常行车,造成行车事故或损坏既有行车设备,负全部责任。
2.7 加强对施工用轻型轨道车辆的管理,如因使用管理不当而影响正常行车,造成行车事故或损坏既有行车设备,负全部责任。
2.8 因工程施工,需拆除、迁移既有
工务设备,按规定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