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签订日期:
施工地址: 签订地点:
一、承租方因 工程施工需要向出租方租用电动吊篮 台,型号为 。每台配用钢丝绳 米,五芯电缆线 米,吊篮起租期为 个月。
二、租金结算起止日期:吊篮租金按吊篮检测合格日起算(安装期——出租方把配件运至楼上)至吊篮及配件(一次性由出租方把配件运至楼下)吊篮报停后为租赁租金终止,全部撤出工地现场并上车清点、结算,确认签字。
三、吊篮进出场:吊篮在进场时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清点并确认签字后,出租方即派人到现场安装,见附单。
四、款项明细:租赁费每台 元/天,运输费 元,拆装 元。
五、本协议签订同时由出租方将《吊篮使用说明书》、《施工操作人员必读》交付给承租方,让工人互相学习、了解以确保安全施工。
六、安全责任:租赁期内在施工中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违章操作(其包括不听出租方技术人员劝告和制止)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吊篮损坏或故障,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凡属出租方吊篮质量责任,相应的损失费由出租方承担。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不得有违规或其它垂直交叉作业,严禁用吊篮代运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材料,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应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吊篮严禁超载,如果超载后果自负。(注:吊篮载重量600公斤)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要求出租方派驻技术人员一名承担吊篮日常维护保养和技术指导工作,出租方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发现有吊篮带病运行或违章操作时有权指令停工维修,承租方不得阻止干扰,否则造成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技术人员有事不在现场必须经承租方同意。
八、承租方必须对租用的吊篮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并将附着灰浆、涂料等杂物清理干净。如承租方损坏或丢失吊篮的配件,承租方负责按出厂价赔偿。承租方负责提供带有漏电开关接地线的380V三相电源至楼层。吊篮退场时拆卸搬下楼装车,一次性同时退场、清点、验收,有出租方技术人员确认签字后结算。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因其他原因承租方单方要求退场或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按一个月合同租金计算后退场。
十、因工程施工需要,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出租方应做好屋面防水和成品保护工作,如果造成损坏,由出租方负责。吊篮施工中造成成品损坏,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吊篮设备进行转租、传借、转让、变卖、抵押或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如发生上述行为,承租方将以每台20000元的价格赔偿给出租方(附吊篮配件价格表),出租方保留对承租方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十二、补充:因出租方原因(少配件及维修不及时导致的停工超过24小时)扣出其租金费用条款,春节停工期间两周不收租金。
1、吊篮方案及专家论证费由承租方代办,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从租金中扣出。
2、吊篮检测费由出租方支付。
3、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其主楼完工后,会将吊篮移至构架层施工,吊篮施工中再次移位安装、拆除、检测费由承租方承担。
4、合同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技术人员上岗证等资料。
5、出租方提供发票(餐饮 油票 建材发票等)给承租方,如需机械租赁发票其费用有承租方支付。
十三、付款方式:
1、 吊篮进场承租方每台支付1000元给出租方,用于吊篮安装和检测费用,从第一个月租金扣除。
2、 租金以后每两个月一结(只收现金,不收承兑汇票)。
3、 工程结束,吊篮出场租金结清
4、 转帐卡号:
5、 转账银行:
信用社卡号:
户名:
建设银行卡号:
户名:
十四、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均可提到合同签定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它约定: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