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委托单位): 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部
甲、乙双方单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就起重设备安装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 塔吊 台安装工作,拆卸高度 米,附墙 道。安装约 米高度。(注:不含装车、卸车、转运费用及维修)。
二、安装费用及检测资料费用
按 元包干。(注: )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进场资金
元。
2、起重设备安装至约 米时甲方再付 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基础施工及基础验收备案资料(材质证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基础安装部位平面测量成果数据提供)。
2、负责提供该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本身技术档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应属安监站及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
安排。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理(如起重设备司机的操作与设备质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础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不低于总承包金额50%的违约金。
六、其他款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本设备安装工作、支付款项完毕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 乙方(受委托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