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防止和减少安全及环境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和合作伙伴的经济发展,现根据国家、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的政策、法规、规定和制度特制定本协议,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甲方:乙方:
程序
重要提示:
l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来访登记,联系“项目提出人”洽谈施工事宜(非施工人员)。
l 洽谈妥当后,联系总务部签订《施工信息表》和《安全/环保协议书》。
l 施工时将《施工信息表》交至保安门岗。《安全/环保协议书》施工队随身携带。
l 同一家施工单位若和甲方有长期的施工关系,《施工信息表》必须每次签。施工第一天必须交至门岗,否则不准进入公司!《安全/环保协议书》可保用半年。每次施工进入时必须向保安门岗出示。否则不准进入公司。
l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环保协议书》,否则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直接与工程款挂钩。
l 若不能接受《安全/环保协议书》内容,即不想遵守本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定之为不合格相关方,将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取消其施工资格。取消信息将传达给“项目提出人”,由“项目提出人”另找施工组织。
l 公司保安对车辆停放、吸烟、卫生间均有指引,请遵守。
一.治安保卫
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范围内工作,必须由其施工负责人向保安门岗交一份《施工信息表》。并出示《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协议书》。同时自觉在保安门岗登记人员姓名及人数。如有货运人员,除登记外,还要将车内所有物件登记在册。,并要服从甲方保卫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严禁将小孩带入甲方。
2. 乙方施工人员办好上述手续后,必须领取“施工帽”和‘临时厂牌“各一件。不办理者不得进入甲方公司内工作。厂牌和施工帽在离开甲方范围时,必须还给门岗。
3. 遗失帽子1顶,按25元的原价赔偿;临时厂牌1枚,按10元的原价赔偿。如不交回的则在工程款中扣除。
4. 乙方在未经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不能在公司内拍摄,录相,采访或技术咨询,如有违反的,甲方有权删除所拍摄的图像,并要求其马上离开甲方公司。
5. 乙方在甲方范围内发生治安案件的,按甲方相关处理程序追究乙方责任,如情节严重的,甲方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 乙人员在施工期间需要加班的,必须在加班前提前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报到总务安全系申请加班手续,否则,以23:00为限,甲方有权不准予加班。
二.消防安全
1. 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工作,教育员工提高消防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招待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消防法》。
2. 乙方的员工在发生火灾时,有义务立即报警,不得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
3. 违反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按照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且造成甲方一定经济损失的,由甲方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乙方人员不能在甲方厂区、作业现场和车辆上吸烟,吸烟者到指定的地方吸烟(食堂餐厅内可以吸烟,但必须在吸烟盅旁进行),违反规定的按甲方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凡违反者每支烟头处罚200元整。
5. 乙方人员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甲方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发生火情时除外)。否则,按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理,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发生火情或突发事故时,乙方人员要配合甲方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在甲方人员的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指定的路线到安全地方集合。
三.安全生产
1. 乙方人员在甲方公司内工作,要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甲方安全部门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任何违章作业,并依照甲方有关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予警告,停工或扣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其在甲方工作的资格。
2. 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 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间内应正确穿着工作服、工作帽、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在甲方公司内穿拖鞋、露指鞋(凉鞋)、高跟鞋、踏鞋跟、赤膊,上班前或上班内不能喝酒。
4. 乙方人员只能在指定的作业区工作或休息,不能超越自己的工作作业区域到别的工作区域,如车间、办公室、行政办公楼办公室、电脑室、高压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污水处理中心、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违反者按甲方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