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于外供油漆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统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即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进行验证后方可签订有关合同。
2、乙方合格的油漆送达甲方厂区后,卸货、保存、使用的安全责任即转移给甲方。
3、甲方应有符合要求的油漆仓库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应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
证等资质证书。
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
3、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
,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设置现场安全员,安全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5、乙方提供的油漆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三、其他:
1、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
2、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可提请劳动安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使用单位(甲方):(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