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X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X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
。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