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海南泰翔(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密切配合,保证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按期按质按量、安全竣工,依照《合同法》 《建筑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一、工程名称:东山高尔夫度假住宅区
二、工程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28公里处
三、承包范围
1、42#楼架空层墙体植筋、砖砌体、挂纤维网、内外墙抹灰等、具体范围由甲方指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工程量以实际施工计算。
2、工作内容:
(1)砖砌体:砌砖墙、放样、钻孔并安装拉结筋、刷界面剂、预制钢筋混凝土门窗过梁、预制门窗边固定砼块,运输砌体浇倒二次零星砼构件及养护、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砖砌体所有工序。
(2)内墙抹灰、抹灰贴纤维网片、刷界面剂、冲洗钢筋(饼)、门窗边抹灰、浇水、修补、运输所需材料、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内墙抹灰所有工序。
(3)外墙抹灰贴砖:贴纤维网片、清理基层卫生、刷界面剂、冲筋(饼)、放样、门窗边抹灰、线条抹灰、做拉水线、滴水线、孔洞修补、运输所属材料、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内墙抹灰所有工序。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包主材、人工、包工器具(小型机械工具、斗车、搅拌机、电缆、末级电箱、钨丝灯、电线、电钻、水管、红线、墨汁、墨斗、灰铲等)、包税金及日常生产生活用品及管理费等。
(2)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价格: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综合单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1 | 砌筑120墙体,含脚手架 | | M2 | | |
2 | 砌筑180墙体,含脚手架 | | M2 | | |
3 | 植筋φ6 | | 条 | | |
4 | 内墙抹灰(含挂网、甩浆及脚手架) | | M2 | | |
5 | 外墙抹灰(含挂网、甩浆及脚手架) | | M2 | | |
6 | 包管道井 | | 条 | | |
7 | 预制过梁(包括制安) | | 条 | | |
8 | 伸缩缝封闭 | | m | | |
| 小计 | | | | |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加价格,如有发生此事,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结算单价中包括一切费用,乙方提供的施工砂浆机、搅拌机、相应的配电箱(末级箱)和电缆(甲方只提供总配电箱)、照明灯线、灯泡、灰桶、铁铲、斗车、铁锹、水管等。料具、雨衣、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口罩及综合劳动防护品,条件差异、天气变化、物价上涨及工资升价等安全风险费用。
五、合同预算价为: 元,大写 元。
六、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总工期:
3、如遇不可抗力,合同工期顺延:
七、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三日内组织机械、材料、人员进场施工,七天内,按合同造价的30%支付工程款;
7.2、每月25日前乙方按照实际施工情况报进度给甲方审核,甲方按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审核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需按比例扣除预付款);
7.3、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完成,甲方付至结算造价的95%。
7.4、甲方预留工程结算款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合同项下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工程保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保修金于乙方。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场修复,如不及时维修,甲方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7.5、乙方按结算总造价的8‰缴纳水电费,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
7.6、甲方支付工程款项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