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唐山****有限公司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施工(作业)质量和安全健康文明生产,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施工(作业)项目:
三、施工(作业)地点:
四、施工(作业)时间:
五、协议内容:
1、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与本公司签订施工(作业)承包(租赁、服务)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及卫生保证协议书》。
2、乙方与本公司签订施工(作业)合同前,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乙方应具备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便于施工(作业)过程中的管理、协调与联系。
3、乙方施工(作业)前,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并与本公司签订施工(作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及卫生保证协议书》,交纳安全保证金(大写) 元。
4、开工前,乙方应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5、乙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应佩带施工(作业)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6、乙方应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作业)项目要做封闭处理;乙方人员应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
7、乙方的安全健康防护器材、措施必须到位,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8、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应填写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同意,由本公司专业人员指导完成;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乙方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乙方向甲方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人员在现场监护。
10、乙方施工(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厂内机动车驾驶的有关规定,不得超速、超限行车。
11、施工(作业)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期安全卫生检查制度。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公司安全、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或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每次罚款1000元。
12、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施工(作业)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作业)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保证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3、运输、转运物料途中,乙方不得飘洒泄露;如有泄露,应立即清扫,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每次罚款200元。
14、乙方运送物资,其人员不能与货同行,委托甲方雇佣装卸工装卸作业时,所雇佣人员为乙方雇用人员,甲方负有监管职责。
15、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由乙方负责报告、处理和赔偿,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所称“乙方”指:
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和乙方雇佣的人员。本协议适用于所有本公司的相关方(包括外来施工作业方、承包租赁方及其它相关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双方签字: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