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运输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运输起止地点:起点: 终点:
3. 运输设备名称:
4. 运输方式:
二、 协议内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运输原因造成的运输物件损坏、设备事故、电网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6)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7)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0)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1)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2) 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双方在未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运输。
运输期间,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负责本运输项目的具体联系沟通。
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关特种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对乙方具有的相应经营资格进行核查。
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质量、长、宽、高),以及防火、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负责落实厂区肉质现场门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提供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组织召开大件运输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装卸和场内通行的安全问题。
组织对乙方编制的大件运输方案中有关设备的具体保护措施的审查,并对运输方案备案。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洞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
负责编制、审批大件运输方案,报甲方审查、备案,负责对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按照甲方提供的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质量、长、宽、高),以及防火、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订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
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各种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或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在途中转运设备,应选择符合起吊货物的工况条件的起重机械,确保安全。
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并在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情况对乙方进行结算。
7.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 附则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