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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0日

2014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划转全面完成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管的重要一年,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监管到位”的工作目标,强化“五个监管”,完善“四项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即: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强化食品质量监测监管,强化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机制,完善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机制,完善基层日常巡查执法机制;逐步实现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由专项治理整顿为主向日常规范监管为主转变,由运用传统手段监管为主向运用现代化手段监管为主转变。不断开创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努力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深化治理整顿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突出重点品种,加大整治力度。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三无 ”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区域,治理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对食品交易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三)、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实效。继续巩固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创新监管长效机制,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提升整治的实效。
        (四)、开展专题研究,破解监管难题。结合辖区实际,对监管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破解监管难题,实现监管新突破。
        二、推进日常监管规范化,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一线监管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县局将适时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带动和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二)、严格主体准入,确保经营资格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市局下发的《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暂行规定》。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结合食品流通许可换证工作,按照省市局安排适时组织开展清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专项执法行动。
         (三)、落实 “四个规范”,强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以抓规范主体资格,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经营台账、规范经营环境为切入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促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日趋规范。
        (四)、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完善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县局将按照省局和市局的要求,有序开展全县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各站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当地计划,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善抽检和快检机制,有序开展工作。
        (五)、规范日常监管,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完善基层站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研究和创新规范有序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三、推进自律体系建设,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广泛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培训。要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诚信经营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合理合规运用社会资源,保质保量完成食品经营者培训工作。
        (二)、严格督促指导,健全十项自律制度。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职能,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并监督其认真履行。
        (三)、严格依法监督把好食品经营三关。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指导工作措施,有效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在城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四、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管理。继续完善和创新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从重从快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按照重典治乱、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对于发现的案件,要充分查清违法事实,按照法条上限采取经济处罚、取缔关闭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质监、工商、商务、农业、公安等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站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一律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加强舆情管理和处置。
        (六)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上下协作。各站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录入和统计上报各种数据及工作情况,并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督查检查和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分类指导、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形式,特别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廉洁从政,依法监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篇二: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省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保证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及时了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苗头,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查处违法销售食品行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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