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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培训计划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5日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我矿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三、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矿一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煤矿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四、记录:安全科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实行闭卷考试,杜绝代笔、代答行为,并认真填写培训纪录,由单位、培训机构、学员三方面签字存档;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学员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课专心听讲,不准缺课,认真作好笔记;
    五、对考试不及格的、没有参加考试的不分配工作,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回单位上班上岗;
    六、以上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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