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由我站对 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纤维素酶加工车间 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监督,监督编号:[ ]号。为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有序,保证有效实施,特制定如下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报建资料,该工程为 门式钢架钢结构 结构,地上 一 层、地下 / 层,建筑面积 4500 m2,预算总造价280 万元。建设单位: 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纤维素酶加工车间 ,施工单位: 山东省高密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华铭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监理单位: 山东智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计划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倒》、《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行为监督:
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现场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安全责任情况。
(二)监督执法:
监督人员每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检查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并由监理、施工方签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不安全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暂时停工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
(三)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督: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起重运输机械设备拆装作业队伍的资质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起重机械联合验收表、检测合格证明及月检表。
(四)监督检查专项安全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
检查以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是否编制专项安全组织设计、方案(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有无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土方开挖;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模板;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工程;
6、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五)施工各阶段安全监督:
1、施工现场初次检查
建筑工程具备建设手续后,监督员要及时介入工程建设,督促各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初次检查准备,并进行监督工作交底,初次检查时填写《施工现场初次检查登记表》
施工现场初次检查原则要求在工程验槽时进行,最迟应在基础阶段评价前完成。初次检查不合格,不得进行基础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
2、工程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
阶段性动态评定分为三个阶段:
1)、基础施工: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量完成不少于二分之一且在该分部质量验收前进行。
2)、主体施工:在施工至全数楼层的80%至外墙抹灰前进行。
3)、装饰阶段:进行外墙外保温和屋面分部工程施工时进行。
3、工程形象进度达到阶段性动态评定要求时,应进行施工阶段性安全评定,安全阶段性评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考核以及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的评价后,报送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申报表》至监督机构备案,提出复查申请。
2)、监督机构进行复查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并按照《施工现场阶段达标验收表》进行评分,评分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每下发一次整改通知,扣1分,每下发一次停工通知扣3分。
复查最终评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良。表中规定的否决项必须满足要求。复查完成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复查表》。
项目竣工,根据三个阶段动态评定结果,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3)、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停工整改,重新组织阶段性动态评定直至评定合格,方可复工。工程项目未进行阶段性动态评定或不合格,不得进行相应质量分部验收。
4)、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合格后,按规定拨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六)对事故预案和事故报告的监督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我站报告。
(七)应向我站告知和登记的主要事项:
1、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向我站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使用前30日到我站办理使用登记。
2、施工用电设施、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设备投入使用时,脚手架搭设首层后,深基坑和人工挖孔桩开挖时以及进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施工单位应及时告知监督人员,以作重点监督。
3、对我站发出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有关责任方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站。
四、监督组织:
项目安全监督工作由以下人员组成监督组,请各方配合工作。
姓 名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
|
|
|
|
|
年 月 日(公章)
送达单位签收人: 联系电话:
注:本计划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和监督站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