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打造精品工程,进一步扩大公司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思路,并结合目前承建工程实际,特制定公司《优质工程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践行相关会议精神,落实质量管理“一次成优、品质为基”的原则,致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提高公司质量管理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争创市级优质工程项。争创省部(行业)级优质工程 项。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项。
三、创优计划
根据国家、省部(行业)、 等各类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列入公司质量创优重点推进项目。
(一)符合国家、省部(行业)、 等评优条件的项目。
(二)合同文件、质量管理策划中有明确创优目标的项目。
(三)以公司自有资质中标且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或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
(四)合同中虽未明确创优要求,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意愿创优且大力支持创优的项目。
四、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资源到位
1.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指导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公司制定中长期创优工作计划,并对项目创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同时结合创优进展情况给予工作上的支持与帮扶。
2.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总工程师(或质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实施领导小组,并选派精通业务、责任心强、工作精细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书面材料、照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要优化资源配置,从政策、人员、财物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科技攻关、工艺改良、风险防控、奖项申报等各个环节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重点推进
1.办理创优备案手续。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要围绕创优目标深入研究对应奖项的评选办法,切实掌握办法中明确要求申优项目所需具备的必要条件、申报程序等,并按相关协会要求及时办理完成申报前期创优备案手续。
2.制定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创优项目要对照 等奖项评选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工程项目创优实施方案,方案要包括(不限于)工程概况、创优工作整体思路、创优体系及职责、创优目标分解、创优重难点及对策、“建筑业十大新技术”等“五新”技术运用、质量创优管理措施等内容。
3.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要全力开展创优工作,提出明确的创优目标,从设计、采购、施工全方位进行创优策划。从设计角度优化工程质量,争创优秀设计奖;选择性能指标更优良、节能环保效果更突出的工程设备和原材料,为创优质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过程控制,助推创优管理
1.坚持首件样板制。结合项目创优实施方案,制定首件样板计划,明确样板项目、实施时间、内容、工艺、流程、责任人和 验收要求等。首件样板验收合格后,应实行样板引路,按照首件样板施工工艺和流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培训,并在后续项目以样板为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切实发挥首件样板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工程实体质量达到创优标准。
2.坚持质量三检制。结合工程创优目标及管理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质量“三检制”制度,在每道工序(或检验批)施工完成后,严格按照初检、复检、终检三级程序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并及时形成记录。对于项目关键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和重要节点部位应实行举牌验收制,举牌验收项目应在质量验收评定计划中予以确定,并将举牌验收影像资料纳入工程创优管理资料,建立相关台账。
3.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PDCA循环开展项目过程质量管理,从计划控制、特殊作业过程控制、机具设备控制、技术控制、安全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入手,使工程从开工起就受质量保证体系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有效控制,确保工程创优目标实现。
(四)开展QC、科技创新等活动,奠定创优基础
1.要把QC活动与工程创优紧密结合,以“解决问题,提质增效”为导向,针对工程技术难点、质量通病制定课题开展活动,并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组织的QC成果发布会和交流互动活动。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展“建筑业十大新技术”等“五新”技术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工法等科技成果的总结及科技奖项申报,助力工程创优目标实现。
3.着力从安全标准化工地、绿色示范工地、优质结构、项目所在地市级优质工程等基础奖项进行策划、实施,为省部(行业)级以上优质工程的申报奠定基础。
(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1.创优单位要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集中各系统、各专业的力量,调动全员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公司质量环保部将对创优工程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对各单位优质工程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
2.创优单位要及时跟踪和关注建设单位的申报动向,积极参与申报优质工程奖项,力争做到能报尽报,在工程创优方面取得新突破。
3.已竣工项目要做好创优申报环节的信息跟踪,指定专人保持与业主、行业协会及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评优机构的评审动态,力争创优工作取得实效。
(六)总结经验,奖罚分明
1.对于按照创建计划完成优质工程创建的单位,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完成创优计划的,在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及管理指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通报批评。
2.工程获奖后,要对项目策划、实施、竣工及申报全过程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分析、总结和评价,以便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
附件:1.市级优质工程创建计划表
2.省(部)级优质工程创建计划表
3.国家级优质工程创建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