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国务院23号文件和市政府40号文件以及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核心,紧紧围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构建“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6日至12日)为安全知识宣传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市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意识的高潮。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3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采用多种手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与演练,以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以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好全市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0至26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要通过活动开展,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2350”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四、组织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十个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