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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黄金桥社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08日
    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发电〔2010〕1号)和省减灾委《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国家第2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减委〔2010〕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社区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减灾从社区做起”是2011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社区是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减灾从社区做起”是以社区为平台,有效整合基层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个社区家庭、每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因此,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有重大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2我国第3“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当天,社区在黄金桥小学和社区门口小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形式
    金桥大道沿线各小区和各组要广泛开设专栏专题,组织宣传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救灾、救助知识读物;黄金桥小学负责开展好辖区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省、市关于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预案;
    2. 自然灾害的种类、特点、影响及预防、处置、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
    3. 宣传应对自然灾害案例。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机构
    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黄金桥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齐树斌 (黄金桥社区主任)
        副组长: 罗金辉 (黄金桥社区副主任)
                       李成珍 (社区民政干事)
       成 员:    肖宜学 董胜洲 曹小珊 齐启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成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曹小珊兼任。
    (二)职责分工
    1. 宣传周期间,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办公大楼或醒目位置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
    2. 2011年5月12上午9:00—下午15:00期间,在社区门前小广场和香榭花都小区门口广场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宣传活动的内容由各小组、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并自行负责安排展板、音像和宣传资料。区应急办、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现场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黄金桥派出所派出民警负责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
    3. 黄金桥小学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要通过防灾减灾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素养。
4. 民政干事负责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口号和宣传挂图。
    5. 团区委负责组织开展志愿者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周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各单位、各小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并将相关方案及联络员名单于2011年5月11日前报社区民居委会(联系电话:2991153)。
   (二)活动期间,各单位、各村民小组要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三)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村民小组、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于5月14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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