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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朝阳区住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23日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做好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行为,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管理形象,保持和提高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12年“朝阳区住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工地达标,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至3月25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朝阳区住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组织开展“朝阳区住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组 长:吴凤岐 区住建委主任
孙 梅 区住建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陆闻宇 区住建委副主任
陈京元 区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施工安全监督站、施工管理科、质量监督站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办事处施工工地主管科室科长。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区住建委开展的活动
1、督促企业做好新入场人员的 培训工作(2月25日至3月22日)
为了有效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预防“三违”现象发生,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在各工地复工和新开工工地开工之前,区住建委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新入场工人的 培训工作。区住建委将对各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指导和重点检查。
2、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月5日至3月8日)
与各大建筑集团、总公司开展针对施工工地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联合大检查,重点是深基础、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抽查。并会同安监、消防、卫生、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针对施工工地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液化气罐安全和劳务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
3、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3月1日至15日)
3月1日至15日,区住建委每日对代表驻地、会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进行巡查。
4、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5日至3月25日)
区住建委将对各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机械等安全防护情况、“九项强制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施工工地开展的活动
1、2月25日前,各施工工地建设、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向各分包单位传达有关精神,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并利用横幅、展板、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创造“朝阳区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氛围。
2、2月25日至3月22日,总承包单位要积极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农民工夜校”作用,对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以学习《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重点,务必做到全员全时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掀起学习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标准的热潮。特别是要以“2.2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典型案例,对大型机械的安装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并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 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增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各施工工地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抢险人员的教育,加强对应急物资和设备的检查与补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施工工地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对高坠、物打、触电、坍塌、机械、中毒等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
4、2月25日至3月25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对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大型机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内容见附件一),对排查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施工现场的质量、技术负责人要按管理规程的要求加强对质量、技术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因质量、技术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要对隐患治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旁站监督。
5、加强现场生活区和绿色文明施工的管理,继续加强和保持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生活区宿舍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北京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设置和管理标准》落实硬件设施的配制,施工现场的“5个100%”必须完全达标。
6、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各施工单位要对入场人员统一造册,凡是在册人员均不得少于50学时的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活动要求
1、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朝阳区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针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本项目的”朝阳区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各总承包单位牵头,认真做好入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向总包单位备案,监理公司监督。各单位必须分专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3、各总承包单位牵头,监理公司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外用吊篮和卸料平台。特别是要检查专项方案的审核、论证和执行情况、验收情况;大型机械的月检情况、运行记录情况和备案、拆卸情况、第三方验收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质量、技术负责人员要对塔吊基础、高大脚手架和高支模、深基础护坡的质量、技术工作进行检查,严把质量技术交底和质量验收关,确保不因质量,技术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帐,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并逐一消除。重大隐患要派专人现场监督,确保在隐患排查过程中不发生次生灾患。对于隐患排查情况,监理公司要负责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对于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要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4、切实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危险源登记制度、制定各项施工安全工作方案、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做到务实求真。
5、对生活区管理和绿色文明施工中“5个100%”的落实要坚决彻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6、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做好本次活动的总结工作,于2012年3月22日将本工程“朝阳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汇总表(见附件四)及相关资料,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印章报所在办事处检查组。
7、新开和复工工地,在全员培训教育,安全隐患治理,生活区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自查合格后,相关各方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报区住建委复查。经区住建委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和复工。
8、区住建委将对施工现场参建单位未按活动要求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或生活区管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加大处罚力度,按动态资格管理予以扣分,并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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