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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市县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行动开展期间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县教育系统抵御火灾能力,为和谐、平安南乐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崔自奎同志任指挥长,各股室长(主任)、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组织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三、整治重点
        学校重点场所防火应急预案及各种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如师生宿舍、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室、礼堂、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尤其是学生宿舍要及时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及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9日至6月15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6月14日前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科学的实施方案,公布“百日行动”的目标、时间、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
        (二)清查整治阶段(6月16日-9月20日)。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彻底查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完善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每一处火灾隐患能够及时得到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检查,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本单位“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先期进行自我验收,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24日前上报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百日行动”进行验收,归纳总结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报南乐县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对于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实行问责制,并与年终工作考评挂钩。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展开拉网式排查,集中消除火灾隐患。
        1、自查自纠.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县教育局递交消防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一),全县所有学校要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全面清查。各级各类学校对排查出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
        3、挂牌督办。对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教育局将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学校要根据不同时期火灾特点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的高潮。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学校”创建活动,迅速在全县学校形成浓厚的消防工作氛围。要加强消防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的力度,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四)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的学校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普遍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工作措施
        (一)对每一所学校,坚决做到“七个必查”。
        1、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备好用;
        3、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
        5、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6、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7、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六个必须”
        1、未经消防审检合格而建设使用的工程,必须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清仓检查的必须关停。
        3、教室楼道、宿舍楼道等通道不得堵塞,教室后门不能上锁,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护窗,对存在以上问题凡不按要求整改,必须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校舍采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5、学校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能力,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6、违章使用电炉、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学校要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学校开展督查。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指导解决。教育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教育系统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互查。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畅通联络,及时报告。行动期间,实行火灾隐患报告制度,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由专人汇总,专人报告,专人通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顿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223533,电子信箱:aqb6223533@sina.com。 <mailto:aqb6223533@sina.com。>


        南乐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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