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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3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安监〔201*〕61号,见附件2)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5号,见附件3),结合南方电监局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公司将在6月份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令》,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一体化,扎实开展“双基”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公司201*年“三个杜绝、两个确保”安全生产目标。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组织
        (一)公司安监部、政工部、工会和团委共同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制定公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内容,并落实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安监、政工、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及协调等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暨宣传服务周活动(6月4日至10日)
        1.公司本部及直属各单位要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网“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节目,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
        2.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南方电网公司2011年及201*上半年典型事故(事件)案例,学习《广东电网公司人身安全警示教育漫画册》,深刻反思,吸取教训。
        3.公司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对未遂事件和不安全行为实施“三不一鼓励”管理试点推广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直属供电局要组织专题安全经验分享活动(如交通安全经验、防误操作安全经验、防触电安全经验等),对过去发生的未遂事件或不安全行为进行回顾并分享安全经验,制定本单位试点推广计划。
        4.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培训、普考、问卷调查、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标《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令》、《南方电网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学习和宣传。
        5.各单位要在办公、生产等区域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悬挂和张贴标语、宣传挂图、横幅、彩旗等,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风险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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